《學而》篇意蘊探微
作者:劉偉
來源: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布
原載于 《孔子研討》2017年第6期
時間:孔子二五六九年歲次戊戌正月廿一日己亥
耶穌2018年3月8日
摘要:《學而》作為《論語》的首篇,學界廣泛認為這是編撰者有興趣為之,目標是告訴人們必須通過學習才幹安身于世、成為真正的人。至于該篇中的十六章能否都與宗旨相關,今朝尚無定論,凡是認為只要一部門與宗旨聯系親密。其實并非這般。假如深加琢磨,就會發現這十六篇內在有著很是清楚的邏輯關系。從個體、家族和社會分歧層面,告訴初學者“學什么”以及“怎么學”。只要學會“為人”、“修己”,把握基礎的學習方式,才幹真正做到“學之為己”女大生包養俱樂部,從而為踐行“修齊治平”的進世理念打好基礎。這也恰是把《學而》列為首篇的最基礎緣由之地點。
關鍵詞:《論語》、《學而》、篇章結構、內在邏輯
作者:劉偉,聊城年夜學政治與公共治理學院哲學系副傳授,研討標的目的為宗教生態學和sd包養論語學。山東聊城252000
《學而》作為《論語》[①]的首篇,學界認為這是編撰者有興趣為之,目標是告訴人們必須通過學習才幹安身于世、成為真正的人。皇侃《義疏》云:“自《學而》至《堯曰》凡二十篇,首末相次無別科。而以《學而》最先者,言降圣以下皆須學成,故《學記》云:‘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學不了解。’是明人必須學乃成。此書既遍該眾典,以教一切,故以《學而》為最先也。”[②]邢昺《注疏》亦曰:“既以‘學’為章首,遂以名篇。言人必須學也。”[③]至于《學而》篇中的十六章能否都與該篇的宗旨相關,學界今朝尚無定論,普通認為只要一部門與宗旨聯系親密。如胡志奎認為《學而》篇中有六處與“學”有關。[④]黃懷信認為“此篇雖以勸學為主旨,但多有與學無關之章”,隨后舉出了第二章(有子曰)、第三章(巧舌令色)、第五章(道千乘之國)、第九章(慎終追遠)、第十一章(父在觀其志),“說明內容與宗旨不完整分歧。”[⑤]不過,也有學者認為該篇編排有內在邏輯,是編撰者根據儒家“與四時合其序”的哲學主張,遵從春夏秋冬的時間順序編排的。[⑥]我認為,既然《學而》篇為編撰者所重視,處在諸篇之首的主要位置,那么,包養一個月價錢構本錢篇的十六章應該為編撰者特別挑選,以彰顯“學”之精義。假如深加琢磨,本篇重要探討了兩個基礎問題:“學什么”和“怎么學”。具體而言,是從學“為人”與學“修己”兩個維度甜心花園探討。學“為人”,重要體現在家族與社會層面上,告誡初學者要學會處理好父子、兄弟、夫婦、君臣、伴侶五種關系。學“修己”,重要體現在個體層面,告誡初學者要學習多種知識,把握方式,培養多種才能,進步綜合素質。
一、家族與社會層面:學會“為人”,處理好五種關系
此篇中的“學”,不僅包含學習各種知識,還包含向生涯實踐學習,最終指向是學“為人”,即若何把“人”做好。“‘學’者,學為人也。”[⑦]要做好“包養網VIP人”,就必須學會處理大好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學而》篇提出了五種人際關系,即父子、兄弟、夫婦、君臣、伴侶。這五種關系分屬包養一個月兩個層面:“父子”、包養網VIP“兄弟”和“夫婦”屬于“家族”層面,“君臣”、“伴侶”屬于社會層面。在“家族”層面上,“怙恃”、“兄弟”屬于血統關系,“夫婦”屬于姻親關系。在“社會”層面上,“君臣”屬于個體與政權之間的關系,“伴侶”則屬于個體之間的關系。在現代社會,這五種關系一經確立,就不會輕易改變。好比,“怙恃”、“兄弟”是天然血統關系,個體只能被動接收,無法選擇,也不克不及選擇。“夫婦”是姻親關系,與個體和家族親密相關。戀愛雖然是個人的事,但婚姻卻是包養網比較家族的事。《詩經·齊風·南山》云:“授室如之何,必告怙恃。”締結婚姻要經過雙方怙恃批準。並且,要“門當戶對”,需經雙方家族的認可。社會人類學家費孝通說:“結婚不是私事。”[⑧]姻親關系無論是締結還是解除,需經怙恃以及地點家族批準,而非完整由個體決定。“君臣”關系與時代相關,個體對所處時代的政權很難選擇。“事怙恃,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學而·第七》)“邇之事父,遠之事君。”(《陽貨·第九》)居家盡力侍奉雙親,在外盡責侍奉君主,這是現代社會對男人的常規請求。對個體而言,在君臣關系確立之前,個體可以選擇能否侍奉君主、為國效率,並且這種選擇是在既定政權的范圍之內。君臣關系一經確立,解除這種關系的決定權完整把握在君主手里,除非個體敢于冒“亂臣賊子”的風險,顛覆政權、改朝換代。
與前四種關系比擬,“伴侶”關系則相對松散,但在選擇伴侶方面也并非完整不受拘束。現代社會的“伴侶”與明天所懂得的“伴侶”有很年夜差異。先秦文獻中,“朋”、“友”、“伴侶”屢次出現,且含義分歧。《廣雅·釋古三》云:“朋,類也。”[⑨]虞翻注《周易》“正人以伴侶講習”句云:“同類為朋。”[⑩]“朋”可釋為“同類伙伴。”《說文解字·又部》云:“同道為友,從二包養俱樂部又訂交(友)也。”[11]“二又”指兩只手放在一路,意即相互幫助。《國語·晉國四》云:“同姓則同德,同德則齊心,齊心則同道。”[12]“友”可釋為“本家同姓的人。”在孔子之前,“朋”“友”以血緣為基礎,指本家同姓之人。孔子時期,“朋”“友”則以情投意合為基礎,包括分歧家族、分歧階層的人。[13]皇侃《義疏》云:“同處師門曰朋,同執一志為友。”[14]“伴侶切切偲偲,包養心得兄弟怡怡。”(《子路·第二十八》)“伴侶”指“情投意合之士”[15],超越了血緣、家族的范圍。從這個角度來說,伴侶關系的確立是以雙方意愿為條件,只要彼此認同才幹成為伴侶。“‘友’是自愿選擇的關系,但還是以家庭意識為懂得,並且它有潛力,可為個人供給經常超越正式親屬紐帶的成長意義與復雜性。”[16]由此可見,這五種關系無論是確立還是解除,個體不受拘束選擇水平要遭到家族、社會、時代等諸多原因的制約。作為個體只能正視,學會處理好這五種關系。
(一)家族層面:以“孝”、“悌”、“德”為本
處理“血統”關系:重在“孝”“悌”。有子曰:“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欠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正人務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為人之本與!”(《學而·第二》)皇侃《義疏》曰:“善事怙恃曰孝,善事兄曰悌也。”[17]孝順怙恃、尊重兄長,是做人的最基礎。怙恃是本身性命的來源,兄長與本身血脈相通,都是本身在這個世界上最親的人,也是最終包養dcard的依附。孝順怙恃、善事兄長,既是個體的應然行為,也是血統延續的必定請求。因為後人之行,后人當然效仿。“孝”“悌”相傳,才幹堅持整個家族的繁衍相繼。“孝弟是維系以血緣為紐帶的父系家長制明日長子繼承的封建宗法關系的基礎品格。”[18]怎樣才幹做到孝悌呢?《學而》篇指出了兩點:起首,要落實到日常行為當中。“進則孝,出則悌。”(《學而·第六》)“事怙恃,能竭其力。”(《學而·第七》)在家孝順怙恃,盡心極力;面對兄長,堅持敬佩。把對怙恃的孝順、對兄長的敬佩融進平常生涯,化為可見的日常行為,這是最基礎的請求。其次,要遵守和繼承父之道。“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學而·第十一》)何晏《集解》引孔安國曰:“父在,子不得自專,故觀其志罷了。父沒乃觀其行。逆子在喪,哀慕猶若父存,無所改于父之道。”[19]在現代社會,父親作為一家之主,對家庭的保存與發展起著很是主要的感化。作為兒子,父親活著的時候,要有志向。志向是什么呢?孔子沒有言明。但從此句來推測,應是以父親為榜樣,學習父親的志向。假設其志與其父的志向背道而馳的話,那也就談不上“三年無改于父之道”了。父親往世,作為兒子,要子承父業,依照“父之道”處理家庭事宜。“他父親逝世了,要考核他的行為;若是他對他父親的公道部門,長期地不加改變,可以說做到孝了。”[20]對“父之道”,楊伯峻強調的是公道部門,但具體到每個家庭而言就會有不合。因為“公道”是相對的,在此方是“公道”的,在彼方并不見得“公道”。尤其在當時社會,平易近族分歧,風俗各異,“公道”也會因族群、地區分歧而有所差異。即使在現代社會,也有“百里分歧俗”的說法。父親往世,兒子依照父親的志向和做法治理家庭甚至家族事務在當時是主流。至于“父之道”能否“公道”,也只能仁者見仁、智者見智。“所謂‘不改’,是承繼父業,不輕易改動,這是氏族傳統的請求;即便改作,也得漸漸來,所以要‘三年’即多年之后才動。……堅持本氏族的保存經驗的主要性,才是‘三年無改于父之道’這一傳統的真正緣由,這才是關鍵地點。”[21]雖然李澤厚指的是氏族社會,而實際上,在整個現代社會都基礎秉承了這一氏族傳統。針對家族而言,“道”就是合適家族保存與發展并且獲得整個族群廣泛認可的價值或規則。“無改于父之道”的實質在于維護這種價值或規則,以確保家族的繁衍相續。
處理“姻親”關系:重在“德”。在家族里,除了血統關系,就是姻親關系。姻親與血統親密相連,而姻親關系的焦點是夫婦。在現代社會,男主外、女主內,老婆承擔著相夫教子的主要職責,是家庭里很是主要的腳色。對男人而言,選擇老婆不只是個人的工作,並且事關家庭甚至整個家族的長遠發展,必須穩重對待包養一個月。若何選擇老婆呢?《學而》篇提出了標準:“賢賢易色。”(《學而·第七》)此句多有爭議。皇侃《義疏》云:“常人之情,莫欠好色而欠好賢。今如有人能改易好色之心以好于賢,則此人即是賢于賢者,故云‘賢賢易色’也。”[22]意即以好色之心好賢。宋氏翔鳳《樸學齋札記》則提出:“三代之學,皆明人倫。賢賢易色,明夫婦之倫也。”“夫婦為人倫之始,故此文敘于事怙恃事君之前。”[23]楊伯峻認為,“事怙恃、事君、交伴侶,各指必定的人事關系,那么,‘賢賢易色’也應該是指某一種人事關系而言,不克不及是普通的泛指。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把夫妻關系看得極重,認為是‘人倫之始’和‘王化之基’,這里開始便談到它,是缺乏為奇的。”[24]由此,他把“賢賢易色”譯為:“對老包養網單次婆,重品格,不重容貌。”也有學者提出了其他的觀點,如:認為“賢賢易色”是“尊尚賢人,改易顏色”[25];“賢賢易色針對事怙恃而言,并非與下三句平行”[26];“尊敬賢德包養管道之人,應改易平凡之容色為尊敬之容色”[27]。我認為,對男人而言,老婆的品格對家庭的影響至關包養sd主要。尤其是隨著歲月流逝,老婆大哥色衰,作為丈夫應該從當初容貌、品格并重慢慢改變為加倍重視老婆的品格。本篇凸起“學”,應該將若何處理夫妻關系作為重要內容。是以,“賢賢易色”可懂得為:對待老婆,應該從最後的品格與容貌并重慢慢改變為重視品格、看輕容貌。
除了明確“孝”、“悌”、“德”之外,《學而》篇還提出了總的原則,即個體應以家族為基礎,不要疏遠甚至離開家族。“因不掉其親,亦可宗也。”(《學而·第十三》)朱子《集注》曰:“因,猶依也。宗,猶主也。所依包養合約者不掉其可親之人,則亦可以宗而主之矣。”[28]楊伯峻把“親”解釋為“關系深的人”[29],含義并不明確,既可以懂得為血緣或姻親層面上的“親人”,也可以懂得為與本身關系很是親密的其別人。我認為,此處的“親”應是“血親”“姻親”之意。儒家認為“愛”有差等之分、親疏之別,當個體碰到困難,最先想到乞助的是本身的親人。此章所強調的就是個體要學會與家族其別人員相處,把家族作為本身安身和發展的基礎。
(二)社會層面:以“敬”、“忠”、“信”為本
處理君臣關系:重在“敬”、“忠”。“敬”,意即“謙恭,尊重”,既要合適禮制,又要堅持距離。“恭近于禮,遠恥辱也。”(《學而·第十三》)“恭是遜從,禮是體別。若遜從不當于禮,則為恥辱;若遜從近禮,則遠于恥辱。遜從分歧禮者何?猶如遜在牀下及不應拜而拜之屬也。”[30]由此可知,“恭”的對象多指君主。孔子平生倡導禮,行為要合適禮制,對待君主亦這般。“恭而無禮則勞”(《泰伯·第二》),不遵守禮制,對君主一味謙恭,既不合適孔子的思惟,也不克不及保證不會招致恥辱。別的,對君主的“敬”還體現在要堅持適當的距離。“事君數,斯辱矣”(《里仁·第二十六》),“所謂年夜臣者,以道事君,不成則止”(《先進·第二十四》),都強調對待君主在合適禮制的情況下把握標準,適可而止。“忠”,意即“忠貞”,對待君重包養故事要身心合一,平時盡其職責,誠苦衷主,關鍵時刻能夠為君主犧牲性命。“事君,能致其身。”(《學而·第七》)此句普通有兩種解釋:“服事君上,能豁誕生命”;[31]或“事君上能奉身盡職”。[32]我認為把這兩種觀點綜合起來比較妥當。作為臣屬,在其位謀其政,平時任務盡職盡責;一旦處在國家危難、社稷生死之關鍵時刻,能夠舍生取義、獻誕生命。
處理伴侶關系:重在“信”。“與伴侶交,言而有信。”(《學而·第七》)若何做到“信”呢?起首,要按“義”而行。“信近于義,言可復也。”(《學而·第十三》)“信”的標準在于“義”,與伴侶來往要合適當時社會的行為準則或規范,合適整個社會的價值趨向。“言必信,行必果,徑徑然君包養故事子哉!”(《子路·第二十》)孟子曰:“年夜人者,言不用信,行不用果,惟義地點。”(《孟子·離婁章句下》)無論孔子還是孟子,都強調取信要從宏觀著眼,合適社群年夜義,而不應拘泥于細枝末節。“‘信’有年夜信小信之分,合適道義禮節,合適社會群體好處的是年夜信;反之是小信,若是君子之信,則言不用實行,也無法實行,言不成復也。”[33]其次,要比伴侶做得更好。“無友不如己者”。(《學而·第八》)此句爭議頗多,重要有三種見解:第一種見解認為,在忠信方面,不與不如本身的人交伴侶。邢昺《注疏》云:“言無得以忠信不如己者為友也。”[34]第二種見解認為,在仁愛方面不與不如本身的人交伴侶。“《曾子制言中》:‘吾不仁其人,雖獨也,吾弗親也。’故周公曰:‘不如我者吾不與處,損我者也。與吾等者,吾不與處,無益我者也。吾所與處者,必賢于我。’由曾子及周公言觀之,則不如己者即不仁之人。夫子不欲深斥,故只言不如己罷了。”[35]第三種見解認為,此句為勸勉之詞,教導人要善于學習別人的長處。“竊謂此章決非教人計量所友之高低優劣,而定擇交之條件。孔子之教,多直指人心。茍我心常能見人之勝己而友之,即易得友,又能獲友道之益。人有喜與不如己者為友之心,此則年夜可戒。”[36]我認為應該從全章來懂得這句話。此章是孔子對正人的請求,作為正人要做到三點,莊重、忠信和知錯必改。可細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請求正人做到“重”并解釋來由,“不重,則不威;學則不固。”第二個層次,請求正人做到“忠”“信”,即“主忠信”。第三個層次,請求正人知錯必改,即“過,則勿憚改。”“無友不如己者”放在“過,則勿憚改”之前,應與前兩個層次聯系親密。這句話可譯為:“(在莊重、忠信方面),沒有伴侶超過本身。”假如與后面的“過,則勿憚改”聯系起來,這一章正好從正反兩個方面對正人提出了請求:正面,要做到莊重、忠信,比伴侶做得好;背面,了解過錯,要及時矯正。假如這樣懂得,“無友不如己者”也就不會有歧義了,在邏輯上也講得通,在某方面做得比伴侶好,并不是說不與伴侶來往。
二、個體層面:學會“修己”,學習多種知識,把握學習方式
在個體層面,學會“修己”。要學習文獻、理政、禮制、祭奠等多種知識,學會約束本身,把握學習方式,培養多種才能,進步綜合素質。
(一)學習多種知識
學習文獻。“行有余力,則以學文。”(《學而·第六》)朱子《集注》引洪氏曰:“未有余力而學文,則文滅其質;有余力而不學文,則質勝而野”,并認為“力行而不學包養女人文,則無以考圣賢之成法,識事理之當然,而所行或出于私衷,非但掉之于野罷了。”[37]在儒家看來,一個人盡管本質好,但仍需求學習文獻,進步文明修養,做到明事理,把人做好。這與“質勝文則野,文勝質則史。文質彬彬,然后正人”(《雍也·第十八》)異曲同工。“蓋孝弟謹信仁愛,皆人之本質,本質既佳,更應留意威儀禮文,這般,斯可文質彬彬而為正人矣。”[38]
學習理政。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平易近以時。”(《學而·第五》)孔子認為,管理年夜的國家應該做到:對待任務,要嚴肅認真;與人來往,信實無欺;對待公務消費,要節包養dcard省簡約;對待仕宦,要愛護尊敬;役使蒼生,要應用農閑,公道適當。孔子以年夜國之君作比,告誡初學者要從宏觀上懂得和把握治國理政之道,樹立執政理念,為將來步進宦途奠基基礎。
學習禮制。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可大可小。有所不可,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成行也。”(《學而·第十二》)“禮”是個體安身社會所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和規范,學習禮,遵照禮,是社會對個體的必定請求。若何做到“禮”?此章提出了“和”的原則,即在遵照“禮”方面,要做到合適、有度、恰到好處。“和今言適合,言恰當,言恰到好處。”[39]
學習祭奠。“國之年夜事,在祀與戎。”(《左傳·成公三年》)在現代社會,“祭奠”與“軍事”是國家的頭等年夜事。“孔子為兒嬉戲,常陳俎豆,設禮容。”(《史記·孔子世家》)作為老師,把學習“祭奠”以及相關的知識作為初學者學習的重要內容亦在道理之中。曾子曰:“慎終,追遠,平易近德歸厚矣。”(《學而·第九》)《禮記·檀弓》引曾子曰:“喪三日而殯,凡附于身者,必誠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三月而葬,凡附于棺者,必誠必信,勿之有悔焉耳矣。”面對往世的怙恃,裝殮(附身)、安葬(附棺)都要抱著真誠和信任的態度往做,不要有任何疏漏,以免將來后悔。“追遠”,即不忘卻先祖。“追,逐也。遠,猶久也。言凡父祖已歿雖久遠,當時追祭之也。”[40]“慎終追遠”指穩重辦理喪事、深切長久地緬懷祖先。辦理喪事是內在的情勢,緬懷祖先是內在的精力,兩者相輔相成。這樣做,一方面,能夠體現對怙恃以及祖先的感恩之心。“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禮記·郊特牲》)從保存與發展來講,活著的人應該對逝往的怙恃以及祖先心存感謝,永遠緬懷。“儒家不倡導宗教崇奉,亦不主張逝世后有靈魂之存在,然極重葬祭之禮,是以乃存亡之間一種純真情之表現,即孔子所謂之仁心與仁道。”[41]這種“純真情”就是后人對祖先的感恩之情。另一方面,有利于傑出社會風氣的構成。“上層的‘慎終追遠’能使下層追隨團結。”[42]《禮記·坊記》云:“修宗廟,教祭奠,教平易近追孝也”。“孝”意識的培養不僅有包養網比較利于家族的繁衍相繼,也有利于傑出社會風氣的構成,便于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學習律己。“律己”意即嚴格請求本身,規范本身行為,進步本身修養。《學而》篇對初學者提出了四點請求:一是留意培養五種美德。子禽問于子貢曰:“夫子至于是邦也,必聞其政,求之與?抑與之與?”子貢曰:“夫子溫、良、恭、儉、讓以得之。夫子之求之也,其諸異乎人之求之與?”(《學而·第十》)此章明為贊美孔子,同時也告誡初學者,要以孔子為榜樣,留意規范和約束本身行為,培養包養app這五種美德。二是不要“巧舌令色”。子曰:“巧舌令色,鮮矣仁!”(《學而·第三》)在孔子看來,為了達到個人目標而察言觀色、決心取悅別人,既不合適禮制請求,也缺乏仁愛之心。李澤厚認為,此章從消極、否認的方面規定“仁”,即強調“仁”不是某種內在的華麗,指出內在的容色和語言都應該服從于內在心靈的塑造。過分的內在砥礪和裝飾不單無益,並且無害于這種塑造。[43]三是能夠有錯必改。“過,則勿憚改。”(《學而·第八》)人不怕有過錯,就怕知錯不改、執迷不悟。此章告誡初學者,要正確面對過錯,了解過錯要及時矯正,不要迴避。四是學會換位思慮。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學而·第十六》)楊樹達《疏證》說:“患其不克不及,求為可知,此孔子教人以責己也。患不知人,此孔子教人以廣己也。責己則初學者一切事,廣己則進德正人之事矣。因人之不良知,反而自省我之不知人,此仁恕之極功也。”[44]這實質上是告誡初學者要學會換位思慮,想讓別人懂得本身,必先做到懂得別人。
(二)把握學習方式:以學道、弘道為主,兼顧其他
在學習方式上,《學而》篇認為,要以學道、弘道為主,兼顧揣摩領悟、實踐練習、總結反思等其他方式。
以學道、弘道為主。子曰:“正人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謂好學也已。”(《學而·第十四》)子貢曰:“貧而無諂,富而無驕,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貧而樂,富而好禮者也。”(《學而·第十五》)這兩章指出了學習的主旨,即學“道”、弘“道”,與“正人謀道不謀食”(《衛靈公·第三十二》)相呼應。具體要做到三點:一是處理好現實與幻想的關系,重視幻想尋求。食無求飽,居無求安,不把物質尋求放在第一位,而是安身現實世界,懷有遠年夜幻想,把學“道”弘“道”、承擔社會責任放在第一位。李澤厚注解說,吃飯是為了活,活卻不是為了吃飯。吃好飯、居處安適,并非“正人”活的目標。在儒學看來,人生是艱難而無可歇息的。這就是“盡倫”或“盡人事”。只要“逝世”才可以歇息。這種高尚的人生責任感,便也是“生的意義”地點,這也就是孔門的所謂“學”。[45]二是處理好言與行的關系,慎言敏行。焦循《論語補疏》說:“敏,審也。謂審當于事也。圣人教人,固不專以快速為重。”[46]處事,留意及時彌補缺乏;論事,留意審慎,留有余地。“于事當勉其所缺乏,于言當不敢盡其一切余。”[47]孔子主張“行”重于“言”,“正人欲訥于言而敏于行”(《里仁·第二十四》),扎扎實實往做,比只說不做或邊說邊做要好的多。儒學起首是行為、活動,《論語》全書貫串著的恰是行為優于語言的觀點,這即是儒學的基礎精力。[48]三是處理好貧富與樂道、好禮的關系,做到貧能樂道、富能好禮。處于貧困,人們往往會忽視禮節;生涯富饒,有些人會驕橫無禮。鄭玄注曰:“樂謂志于道,不以貧賤為憂苦也。”[49]孔子以此告誡初學者,貧能樂道,包養金額不因生計而忘記弘道;富能好禮,不因富饒而疏忽禮制。
重視揣摩領悟。子貢曰:“《詩》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謂與?”子曰:“賜也,始可與言《詩》已矣,告諸往而知來者。”(《學而·第十五》)孔子認為子貢能夠援用《詩經》中的語言來懂得“貧樂富禮”,是反復揣摩、商討領悟的結果,能夠舉一反三、以古鑒今,具備了以《詩》論事的基礎素質。孔子以子貢為例,告誡初學者要把握商討揣摩的學習方式,培養察“故”知“新”的才能。
重視實踐練習。《論語》開篇就說:“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自遠方來,不亦樂乎?人不知,而不慍,不亦正人乎?”(《學而·第一》)此章點出了三種實踐練習的方式:一是學過的知識要反復練習。通過練習,可以鞏固知識,溫故知新。二是向情投意合的人學習。《禮記·學記》云:“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無論是同門門生,還是遠方友人,遠道而來,商討交通,溝通有無,彼此促進,配合進步,豈不是人生樂事?三是做到求學為己,不知不慍。學習的目標是完美本身,弘揚道義,承擔責任,回報社會。能夠堅守本身的志向,不斷進步本身素質,對別人的不睬解不埋怨、忿恨,這也是一種實踐學習。“其他既非同門、又非同志之人,與本身沒有配合語言,對本身的言行作為不清楚,能夠還有非議,又應該若何對待他們呢?正確的態度是:做好你本身的事,而不要往埋怨別人。”[50]
重視總結反思。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伴侶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學而·第四》)朱子《集注》曰:“曾子以此三者日省其身,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其自治誠切這般,可謂得為學之本矣。”[51]此章告誡初學者要學會“反思總結”的學習方式,只要通過總結反思,才幹發現缺乏,彌補缺乏,從而使本身素質獲得不斷完美和進步。
三、結語
綜上,《學而》篇中的十六章并包養甜心非隨意而為,內在有著很是清楚的邏輯關系。從個體、家族和社會分歧層面,明確告訴初學者“學什么”以及“怎么學”。只要學會“為人”、“修己”,把握基礎的學習方式,才幹真正做到“學之為己”,從而為踐行“修齊治平”的進世理念打好基礎。這也是《論語》把《學而》列為首篇的最基礎緣由之地點。
注釋:
[①]本文所引《論語》文字,按照楊伯峻《論語譯注》本(北京,中華書局,1980年第2版)。
[②]皇侃:《論語義疏》,高貴榘校點,北京,中華書局,2013年版,第1頁。
[③]十三經注疏收拾委員會:《論語注疏》,北京,北京年夜學出書社,2000年版,第1頁。
[④]胡志奎:《論語辨證》,臺北,聯經出書事業公司,1978年版,第47頁。
[⑤]黃懷信主撰:《論語匯校集釋》,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2008年版,媒介第14—15頁。
[⑥]戴年夜明,何志魁:《的內在邏輯》,載《年夜理學院學報》2010年第3期。
[⑦]李澤厚:《論語今讀》,北京,生涯·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8年版,第31頁。
[⑧]費孝通:《生養軌制》,天津,天津國民出書社,1981年版,第33頁。
[⑨]王念孫:《廣雅疏證》,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81頁。
[⑩]李國運:包養甜心《周易集解(第十一卷)》,北京,中國書店,1984年版,第13頁。
[11]許慎:《說文解字》,北京,中華書局,1963年版,第65頁。
[12]上海師范年夜學古籍收拾研討所校包養價格點:《國語》,上海,上海古籍出書社,1998年版,第356頁。
[13]何元國:《孔子與亞里士多德的伴侶觀之比較》,載《倫理學研討》2006年第1期。
[14]皇侃:《論語義疏》,第3頁。
[15]楊伯峻:《論語譯注》,第2頁。
[16][美]安樂哲:《儒家腳色倫理學——一套特點倫理學詞匯》,[美]孟巍隆譯,濟南,山東國民出書社,2017年版,第132頁。
[17]皇侃:《論語義疏》,第5頁。
短期包養[18]孫包養犯法嗎欽善:《論語本解》,北京,生涯·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9年版,第2頁。
[19]十三經注疏收拾委員會:《論語注疏》,第11頁包養甜心。
[20]楊伯峻:《論語譯注》,第7頁。
[21]李澤厚:《論語今讀》,第44頁。
[22]皇侃:《論語義疏》,第12頁。
[23]劉寶楠:《論語正義》,上海,上海書店,1990年版,第11頁。
[24]楊伯峻:《論語譯注》,第5—6頁。
[25]牛鵬濤:《簡帛與“賢賢易色”新釋》,載《孔子研討》2013年第5期。
[26]牛澤群:《論語札記》,北京,北京燕山出書社,2003年版,第11頁。
[27]高貴榘主編:《論語歧解輯錄》,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版,第17頁。
[28]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北京,中華書局,1983年版,第52頁。
[29]楊伯峻:《論語譯注》,第8頁。
[30]皇侃:《論語義疏》,第18頁。
[31]楊伯峻:《論語譯注》,第5頁。
[32]錢穆:《論語新解》,北京,生涯·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5年第2版,第11—12頁。
[33]安德義:《論語解讀》,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版,第18頁。
[34]十三經注疏收拾委員會:《論語注疏》,第9頁。
[35]劉寶楠:《論語正義》,第13頁。
[36]錢穆:《論語新解》,第12—13頁。
[37]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49頁。
[38]方驥齡:《論語新詮》,臺北,臺灣中華書局,1977年版,第7頁。
[39]楊樹達:《論語疏證》,北京,科學出書社,1955年版,第21頁。
[40]劉寶楠:《論語正義》,第13頁。
[41]錢穆:《論語新解》,第13—14頁。
[42]李澤厚:《論語今讀》,第42頁。
[43]李澤厚:《論語今讀》,第34頁。
[44]楊樹達:《論語疏證》,第包養網VIP25頁。
[45]李澤厚:《論語今讀》,第49頁。
[46]黃懷信主撰:《論語匯校集釋》,第84頁。
[47]錢穆:《論語新解》,第19頁。
[48]李澤厚:《論語今讀》,第142頁。
[49]皇侃:《論語義疏》,第20頁。
[50]黎紅雷:《孔子“正人學”的三種境界——首章集譯》,載《孔子研討》2014年第3期。
[51]朱熹:《四書章句集注》,第48頁。
*本文系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20世紀《論語》詮釋研討”(17BZX060)階段性結果。
責任編輯: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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